作者: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湖南大学基地特约研究员 李璀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将监督工作、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和国家制度、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方面加以重点部署。《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有力制度保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指出,要“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强化政治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
当前,高校纪委作为专司监督监察之责的政治机关,还不同程度存在政治监督“不会”、日常监督“不准”和推动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应以深入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充分发挥高校纪委的监督保障执行作用,积极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高校治理能力现代化效能。
——紧扣立德树人突出政治监督
政治监督是党的政治建设有序开展、有力加强、有效推进的根本保障。加强高校政治监督是坚持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保证高校发展正确方向的重要保障,是解决当前高校党的建设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
找准监督重点。应紧紧围绕高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教育改革发展的“九个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等方面开展政治监督。重点检查高校党委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坚定政治信仰、把准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防范政治风险、净化政治生态等方面的情况。
理顺两组关系。一是理顺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加强政治监督,既是高校纪委的法定职责,也是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高校纪委要切实协助学校党委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对主责部门和责任人员履职情况进行再监督。既要防止冲到一线、越俎代庖,也要克服“等靠要”思想,防止监督缺位。二是理顺政治监督与正风肃纪的关系。政治监督是“正本”,推动党组织、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行为;正风肃纪是“清源”,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保持高压震慑,为监督提供强大支撑。
——紧盯关键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监督重在“常”“长”,因此日常监督是基础也是关键。高校纪委要强化问题导向,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住“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关键形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盯住“关键少数”。《决议》指出,重点加强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对“一把手”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盯住“关键少数”,要在领导干部中开展经常性党性纪律教育,让领导干部习惯在纪律约束、监督下工作和生活;要加强对高校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重点完善、细化“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权力运行监控等制度,使之形成“可执行、可操作、可检查、可问责”的相互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
抓牢“重点领域”。要突出对管人管钱管物、权力集中、廉洁风险高或群众反映较多的单位的监督。加强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内控制度建设,通过明晰业务清单、查找业务风险点、完善风险防控措施,有效防范重点领域廉政风险。要认真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用好“关键形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要从点滴抓起,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经常开展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要通过开展主题培训、专题讲座、学习讨论、知识竞赛等,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和运用“第一种形态”;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列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建立报告机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完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具体情形和责任主体。
——紧抓落实强化制度执行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决议》指出,要“加大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的行为,确保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
高校纪委要用监督督促执行、检查执行成效。一方面,要完善制度执行监督体系,把监督贯彻到学校治理的全过程。推动构建巡察监督、审计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等协调联动机制,推进党务校务公开以及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另一方面,要充分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让师生监督制度执行。应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加强监督。与此同时,对执行制度不力不严不实的要严肃问责,以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真正得以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