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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检察院依法对刘冀民决定逮捕
2019-06-10 17:00:29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原标题:山西省检察院依法对刘冀民决定逮捕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徐日丹)记者近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山西省高级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冀民(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西省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冀民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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