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出台

2019-08-02 10:26:31 来源:人民网-山西频道 作者:

 

人民网太原8月1日电(白鸿滨)8月1日上午,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介绍,并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国家新修正的水污染防治法为依据,立足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形势和工作实际,细化了有关条款,坚持问题导向,将近年来山西省一些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上升为法规条款,有利于更好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据了解,由于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欠账多、底子薄、任务重,水环境质量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可以通过地方立法倒逼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体制机制完善、夯实水污染防治基础、提升水污染防治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条例共八章五十九条,分为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标准和规划,第三章地表水污染防治,第四章地下水污染防治,第五章饮用水水源保护,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

条例中除了授权省人民政府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水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严格工业水污染防治要求外,还细化了城镇和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规定,明确了地下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的相关规定,开启全省水环境质量改善“新征程”。

同时,条例对汾河等重点河流沿岸的产业布局作出了强制性要求,即“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等干流及主要支流沿岸,禁止新建焦化、化工、农药、有色冶炼、造纸、电镀等高风险项目和危险化学品仓储设施。进一步优化高污染高风险行业空间布局,为新兴产业腾出环境容量和空间,成为保护重点流域生态功能,培育经济发展潜力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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