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幼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2019-05-10 15:57:02 来源:临汾教育局 作者:

 

临汾市教育局关于

开展2019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幼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2019年全省执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进行申报。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日8:00—2019年5月23日18:00时

  2.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5月15日—2019年5月30日(到相应县(市、区)教科局进行现场审核(包括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周六、日除外)

  3.市教育局赴山西师范大学现场审查资料时间:2019年5月28日;市教育局赴山西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现场审查资料时间:2019年5月29日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员认真阅读《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幼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附件5),根据文件要求在网上进行填报,准备相应的材料,并在指定日期到相应的县(市、区)教科局进行现场确认。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网上填写时应根据申请人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进行申报,并在所属县(市、区)教科局进行现场确认和体检,并提供相关材料。认定后的教师资格证由各县(市、区)进行发放。

  3.《体检表》必须使用附件中所使用的版本。

  4.具体事宜请申报人员咨询本人户籍或居住证所属县(市、区)相应的县(市、区)教科局。

  5.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

  因遗失申请补发或损毁申请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应提供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3,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写明姓名)。

  补发换发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向户籍或居住证所属县(区)相应的县(市、区)教科局提交材料,由各县(市、区)将全部材料及补换发花名表统一报送至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补发换发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向县(市、区)认定机构提交材料,各认定机构须认真审核,将《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复印件(加盖认定机构公章)、 补换发花名表报送至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备案。

 

  附件:1.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正反打印)

  2.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正反打印)

  3.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doc

  4.各县(市、区)联系方式及体检医院.xls

  5.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