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人民检察院为26名农民工追讨回29万余元被拖欠工资

2020-01-22 10:58:13 来源:本网原创 作者:本网记者


     
    政通纪实新闻网讯:日前,山东籍农民工杨某某一行2人专程来到乡宁县人民检察院,送上“依法保障劳动者、精心呵护农民工”锦旗,并感谢说:“乡宁检察院帮我们办了件大实事,我们终于拿到工资了,可以安安心心过年啦!”。
    进入腊月以来,乡宁县人民检察院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支持起诉协助农民工讨薪重要批示,以及高检院张军检察长的指示精神,结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的通知》,针对年终岁尾,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频发、农民工讨薪讨债难的具体情况,立足检察职能,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通过调解的方式,办理了冯某某拖欠杨某某劳动报酬、葛某某拖欠郭某某劳动报酬、王某某拖欠高某某劳动报酬等案件,及时为农民工进行调解、法律援助,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协作联系工作机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企业和施工负责人进行约谈,耐心宣讲法律知识,积极协商解决问题。
    2005年3月,农民工杨某某等30余人来到乡宁在冯某某的煤矿承包工程施工,2006年10月完工,期间总共拖欠396268元农民工工资,长达13年时间未支付。他们多次向冯某某索要工钱均以种种理由推脱,到后来多次打电话给冯某某,冯某某不接电话也不露面,在向县劳动监察大队求助也无法联系到冯某某的情况下,遂向乡宁县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并请求帮助解决。接到农民工杨某某等人的申请后,检察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第三检察部检察官介入此案,及时分析案情,从问题原因入手,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并和县劳动监察大队沟通协调,于2020年1月2日主持召开调解会议,通知冯某某到会,向双方宣讲法律知识、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达成了欠款还款计划,最终协助26名农民工追讨回29万余元被拖欠的工资,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