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舆论监督成为“稀客”

2019-12-24 15:00:39 来源:网络 作者:

导读        舆论监督,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有力保障,是一个文明社会所不可缺少的。新闻记者在舆论监督方面更是负有特殊使命。
我国古代有很多朝代设有“谏官”,大诗人杜甫就曾出任过“左拾遗”,其职责就是检查朝廷失误的。除了“拾遗”之外,担负同样使命的还有谏议大夫、补阙、正言、司谏之类的“谏官”。因为执政总会有失误,皇帝犯了错,也需要有人“犯颜直谏”。
对于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和一个不断发展的社会来说,总会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需要解决,总会有这样或那样的失误需要纠正,总会有这样或那样的正义需要伸张。这就需要一些有社会责任感的人主动站出来,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明晰正误,为解决问题“诊脉开方”、献计献策,不让错误再延续,这也是人民的呼唤、时代的需要!
舆论监督,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有力保障,是一个文明社会所不可缺少的。新闻记者在舆论监督方面更是负有特殊使命。如果一个记者不敢触及矛盾、不敢揭露真相、不敢分析问题、不敢批评监督,那就是缺少社会责任感的,也是不称职的。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新闻舆论工作者成为党的政策主张的传播者、时代风云的记录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公平正义的守望者。传播、记录、推动、守望,这四个使命一个都不能少,缺少哪一个都是不完整、不完善的。传播信息、记录变迁、反映时代,固然是记者的责任,而守望公平正义、推动社会进步,更是记者义不容辞的使命。
社会发展越快,社会问题越多,就越需要舆论监督。新闻工作者应该是“爱管事”的人,不仅要“管”大事,而且要“管”小事;不仅要“管”正事,而且要“管”“闲事”。人民需要“栽花”的记者,也需要“摘刺”的记者,而“摘刺”比“栽花”难度会更大、风险也更高。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记者,就要以天下为己任,敢作敢为,即使为此付出代价,甚至惹上官司,也在所不惜。因舆论监督而承受不公正对待,是不应该的,也是极为有害的。只要是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出于善良的愿望,只要是为了社会更和谐、生活更美好、人民更幸福、时代更进步,“挑刺”“找茬”“放炮”,都应该得到理解、鼓励、尊重和支持,不应受到任何刁难、指责、迫害。
最近一个时期,人们发现,舆论监督越来越少了,已经变成难得一见的“稀客”了。就连一些过去以发批评稿而闻名的专栏和专题节目,现在也很少刊登、播发舆论监督类的稿件了。有不少记者视舆论监督为畏途,把舆论监督当成费力不讨好的事,把搞舆论监督的记者当傻子。
没有舆论监督,失误就会增多,腐败就会盛行,谬误就会泛滥,正直的人就会受气,不该发生的悲剧就会发生,出人意料的荒唐事就会层出不穷。因此,有越来越多的人呼吁舆论监督,希望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
从不写批评稿、也不敢搞舆论监督、甚至视舆论监督为管闲事的记者,在许多新闻单位大有人在。有人当了一辈子记者,居然一篇批评稿都没写过。这是一种很可悲、也极不正常的现象。
现在,不能正确对待舆论监督的问题也很突出。2018年8月31日,新华社发出呼吁《“舆论监督敏感症”要不得!》。时至今日,惧怕、反感、躲避、抵制、反击舆论监督的行为,仍然存在,而这是愚昧落后的表现。
舆论监督和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纪检监督、社会监督一起,构成完整的监督体系,确保社会的和谐、进步。这些监督,要各司其职,不可偏废,缺一不可,缺少哪一项都是不健全的,都会让一些居心叵测的人有机可乘,都会让漏网之鱼逃之夭夭。
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记者,可以在引导舆论、匡正时弊、伸张正义等方面写很多“文章”、做很多益事,可以在很多方面有所作为,进而在时代进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当然,记者所做的舆论监督,不是孤军作战、单打独斗,离不开各界、特别是所在单位的理解、支持、配合,还需要被监督的单位和个人的理解、宽容、响应。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需要相关制度保障,也需要权力部门保驾护航,要通过各种举措,确保舆论监督顺利进行。记者舆论监督的积极性,既需要充分调动、及时激励,又需要妥善保护、适当褒奖。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既要表彰“栽花”的记者,更要表彰“摘刺”的记者,在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适当向“摘刺”记者倾斜,不能让记者既流汗又流泪,既伤心又失望。不能因一次监督的失败而让一个优秀记者“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甚至就此永远告别舆论监督。
“管闲事”的多了,谬误就会少了、损失就会小了,弱势者得到救助,需要关爱的人得到关爱,人们也就会有越来越多的幸福感。如果有更多的新闻工作者主动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会越来越文明、越来越和谐、越来越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