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提升金融精准扶贫效率

2019-05-13 10:03:11 来源:网络 作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精准扶贫,就是要对扶贫对象实行精细化管理,对扶贫资源实行精确化配置,对扶贫对象实行精准化扶持,确保扶贫资源真正用在扶贫对象身上、真正用在贫困地区。”这段重要论述,为做好精准扶贫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有关要求,切实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效率和水平。

 

金融精准扶贫要做好供给侧改革,提供有效的金融供给。贫困地区大多在农村,要有效地发挥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互助等金融机构的支持作用,充分调动起村镇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扶贫积极性并发挥优势作用,以改善农村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环境,有针对性的对贫困地区的农业特色、产业特征进行创新与改革,建立新型的以农村经营为主体的产业,从而带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实体经济是当前经济发展的重点,尤其是在精准扶贫方面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在信贷审批方面下放权限、减少层次、提高效率,注意满足各类经济主体的合理融资需求。作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设计要符合并围绕扶贫企业和地区的实际特点,从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的角度去迎合贫困地区经济的特点和需要,充分满足扶贫企业的融资需求。另外,最大范围的利用互联网平台,将贫困户、贫困点与金融机构有机的联系起来,建立完善的金融信息数据库,健全贫困户的基本信息,对贫困户进行信用评级与脱贫程度考核机制,通过档案管理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实行差异金融支持。

 

金融精准扶贫要做到防范风险,促进金融扶贫的健康持续发展。由于贫困户能够提供的担保物少之又少,农业生产经营能力弱,各类资产存在高风险和低价值的特点。因此金融精准扶贫很容易发展成为“雷声大雨点小”或者“赴汤蹈火”的结果,影响金融机构的稳定性。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建立多元的复合型金融精准扶贫风险防控体系和预防机制尤为重要。从财政支持的角度看,可以通过财政资金的有效倾向性进行资金担保和风险补偿,将财政资金作为过渡性的保障资金来缓解金融机构有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同时将政府作用增加到保障体系中,对贫困户进行管理,减少财政负担。从金融机构的角度看,可以有效的发挥保险作用,让政策性保险公司加入到精准扶贫的工作中,适时适地的开展特色农业产品保险、农产品价格保险、特色人身保险、特色财产保险等,尤其是要开展意外保险,将风险有效地转嫁,从而降低贫困户和贫困地区的生产经营风险和生产生活风险。

 

金融精准扶贫离不开政策支持。政府在协调强有力的政策与构建完善的保障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地方政府是联系贫困地区与政府主体的纽带,首先,找准改革试点,把握政策优势,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入手,完善配套设施,夯实基础工作。积极开展金融扶贫的服务工作,为农户着想,合理规划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农村产权抵押、林权抵押、集体用地使用权抵押、房屋抵押等贷款业务。探索各类新担保模式,切实解决农户的融资难等问题。其次,有关调查机构对普惠金融的调查结果显示,贫困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信息的不对称性。贫困户缺少对金融产品基本的金融服务知识,信息传递的阻碍性导致信息不对称。因此,可以从“送金融知识进家门”的形式,通过系列宣传活动在目标群体中阐明普惠金融独特作用,扶贫与扶智相结合,增强公众金融意识,激发脱贫主动性。再次,在贫困乡村的中小学教育、农业技能培训、外出务工人员培训等项目中,适当加入金融知识和金融扶贫政策宣教环节,开辟农村金融教育的新渠道。

 

精准扶贫是国家目前扶贫政策的重中之重,是举国上下的关注点所在,而金融扶贫更是精准扶贫的关键所在,当今摆在我们而前的切实问题就是加大帮扶对象的认同感、获得感的问题,使精准扶贫能够达到靶向投放也是我们追求的目标所在。应着眼于大局,勇于承担,时刻不忘记肩负的责任感,提升金融扶贫力度,才能最终做到发力精准、持续发力,推动金融精准扶贫真正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