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长期探索,我国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创造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这一独特民主形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党的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它丰富了民主形式,拓宽了民主渠道,深化了民主内涵,在我们国家有根、有源、有生命力。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决定性力量。这就内在地规定了社会主义民主不是少数人的民主,而是最大多数人的民主。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为实现人民民主而不懈奋斗,不仅探索以实现人民选举权为特征的选举民主,而且探索实现人民持续参与的协商民主,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过程中都体现协商,使人民依法享有和行使民主权利的内容更加丰富、渠道更加便捷、形式更加多样。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既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充分激发社会活力;又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用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环境。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有机结合,避免了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的弊端,克服了以往民主政治运行中长期未能解决的一系列难题。这既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发展,也是对人类政治文明的独特贡献。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植根于中国土壤,吸收了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传承运用“和而不同”理念,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基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们党在领导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逐步发展起来的。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曾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后来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协商成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基本形式之一。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被确立为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现了制度化发展。
民主要落实为国家的政治制度,没有制度保障的民主是不牢靠的。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不断发展完善。经过几十年的探索,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由人民政协协商正在发展成为包括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的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我们要充分发挥各种协商形式的作用,依靠协商民主了解社情民意、征询各方意见,形成符合实际、反映多数人意见的科学决策。新时代,要继续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发挥各协商渠道自身优势,做好衔接配合,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保证人民群众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必将展现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在国家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人民日报 》( 2019年05月21日 13 版)